新生入校3个月内,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,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
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:按陕西省物价局、陕西省教育厅、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。文史类专业:3500元/年;理工、体育、外语类专业:4500元/年;文理兼招的专业:4500元/年;艺术类专业:舞蹈编导11000元/年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9000元/年、音乐学7000元/年、美术学7000元/年。住宿费标准分为800元/年和1000元/年,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,按新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(奖、贷学金、勤工助学)形式
一、奖、助学金: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成才,学校制定了以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。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、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。
二、勤工助学实施办法: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,给予适当的报酬。
三、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,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。
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:陕西理工学院。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二十六条 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的通讯方式为:
地址: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(723000)
招办电话:(0916)2641900 2641884(兼传真)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snut.edu.cn
招生网址:http:// www.zs.snut.edu.cn
招生邮箱:zsb@snut.edu.cn